统计局设管司司长就《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答问
栏目:产品分类七 发布时间:2024-12-09

  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是经国家统计局局长令发布的,各部门、各专业统计要严格执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提供的是统计用的基本产品框架,各项统计调查可按照目录给出的产品和编码进行调查◆◆■。对于涉及较细规格产品,当目录不能满足需求时◆■★■■★,应首先执行本目录◆★■★,并在本目录产品后面拓延出符合专业需求的产品子目录,作为配套的专业目录层。这样既不打乱分类目录和结构,同时也满足各方面的需求。为了此目录更广泛地被应用,我们还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并且将要建立一个开放的产品目录库■◆,供各方面享用■★◆■。

  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涉及国民经济行业活动的全部36142个产品,其中,实物类产品30015个,服务类产品6127个。在实物类产品中★◆,农、林、牧、渔业产品1527个,工业产品28028个,建筑业产品450个★■★◆◆■。

  第二◆■◆★,为各项统计调查提供了标准分类目录■■■★。产品目录的发布可以基本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农业的产品产量统计和生产价格统计■★■,以及其他统计调查对产品分类的需求,为各项普查■★■、专项调查以及常规统计调查提供产品目录和框架★◆■★。

  问★◆: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该分类中涉及的产品共计36143个。针对如此庞大的产品群,能否介绍一下是怎样编制的吗?

  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是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产品进行标准的分类和统一编码★★,它适用于以产品为对象的所有统计调查活动。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四方面◆★:

  第四★■,有利于加快我国统计信息化的步伐。建立统一的信息处理平台,进行数据处理和交换,都离不开统计分类标准,而产品分类目录是数据处理和交换的重要基础之一。

  2010年2月9日★◆★◆■,国家统计局第13号局长令发布了《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国信息报记者就《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有关问题专访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司长鲜祖德。

  一是产品分类与行业分类紧密衔接。我国产品目录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并在行业大类上进行产品划分的。因此,目录中的全部产品就是国民经济行业活动的产出;国民经济行业的行业类别是本目录产品的原产业(亦称产业源)。二是与联合国的产品分类衔接■★■。我国产品目录的划分原则、代码编制方法与联合国的产品总分类基本一致,同时★★■◆★,本目录在最底层产品与联合国产品建立了转换关系★◆。三是各专业可以灵活使用产品分类目录★◆■■。我国产品目录规定了统计上使用的基本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各专业统计使用的产品应从本目录中产生,当有些专业使用更细的产品类别而目录不能满足时★■■,可在目录产品后面增加更细的产品,作为专业统计用的产品子目录。四是与海关商品目录相衔接。为了与不同用途的产品目录相衔接,我们在“产品库”中增加与海关商品目录的转换关系◆■。五是计量单位比较灵活◆◆◆★■。我国产品目录采用开放可选择式计量单位★■◆★◆,即目录中每一个产品不一一对应计量单位■◆,而是建立一个统一的《计量单位代码表》。不同调查所选用的产品★★★■■,可以从《计量单位代码表》中找到对应的计量单位和代码■★。这样方便了各专业、各部门对产品的统计需求。六是动态维护。为保证因社会■★、科技进步而出现的新产品在目录中得到体现★■■◆★,我们将建立“产品库”,并每年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维护■■★。

  第一,统一、规范了我国统计分类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统计上没有统一的产品分类标准,各部门◆◆■★、各专业使用的产品目录不衔接、不统一,无法进行对比,也很难实现数据共享◆■◆◆★。所以说,这次发布产品分类目录,有助于推动我国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各部门■★、各地区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和编码。

  问:前面您就产品分类目录的作用★■★■◆■、主要内容、特点,以及与国际分类的关系等谈了许多,我想再问最后一个问题◆■◆:产品分类目录在统计上如何使用?

  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一样是统计上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两个分类标准,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分类标准■◆★。联合国统计司早于1998年颁布了《产品总分类》第一版,2008年修订并颁布了第二版。

  问:能否介绍一下国际上产品分类的情况,以及与我国产品分类目录的区别◆■?

  答:自1998年联合国颁布第一版《产品总分类》以来,为了推进国际比较◆★★■、规范各国的统计标准,世界各国或是直接采纳联合国的《产品总分类》■★★,或是在联合国标准基础上制定本国的产品分类。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欧盟地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根据本国情况制定自己的产品分类★◆,并与联合国的产品分类建立了转换关系★★◆;一些产业单一、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国家就直接采用联合国的产品分类。

  为与国际标准衔接,规范我国的统计标准,我国有必要编制自己的产品分类目录。由于联合国的产品分类是一个推荐性标准◆■,划分较粗■◆■★■★,无法直接用于我国的统计,因此在编制目录时,除采用联合国的编制原则★■★■◆、分类依据■■、基本构架和处理方法外,对产品类别的具体编制,主要考虑我国统计需求和部门管理需求■■■■。我们的产品目录与联合国的产品分类存在以下差异:一是我国的产品目录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大类基础上开始划分产品,这使得我国的产品分类与行业分类连接更加紧密;二是我国的产品分类目录附带有独创性的产品计量单位编码方法◆★■■■◆,可直接用于统计调查和数据处理。

  答★■◆■:这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主管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参与了这项工作。在编制期间,我局向各部门、各地区征求了4次意见,组织召开了6次产品分类研讨会◆◆■◆■■,针对产品分类中疑难类别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调,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机械协会■■★■★◆、化工协会■■★、轻工总会、建材协会、有色协会、纺织协会、电子协会等单位组成课题组对重点类别进行集中攻关,先后对分类目录作了5次较大的修改。2008年12月份,印发了《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试用)》,发至各部门◆◆★、各地区进行试用和征求意见◆■■■。2007年和2009年,我局与联合国统计司联合举办了两次联合国统计分类国际研讨班。在研讨班上◆◆,联合国专家和与会学员对我国的产品分类目录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我国编制的产品分类目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2010年初■◆★,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各专业一年的试用,根据反馈的修改建议,我们对《目录》试用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的《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在此,我要向对《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给予大力支持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协会、联合会表示衷心地感谢!

  第三,建立了与联合国及各国的统计数据交换关系。联合国要求各国在制定本国产品分类时应考虑与国际标准的衔接。我国的产品目录建立了与联合国产品分类的对应关系◆■★,就可用于国际间的数据对比。

  我国已于2002年制定并颁布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但在统计上没有统一的产品分类标准,所以说,这次颁布的《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增补了这一空白。

  《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主要包括产品分类的划分原则和依据★■■、特殊类别处理方法★◆、计量单位代码编制方法、产品分类目录结构表、产品分类目录表和主要产品注释等内容。其中,产品分类目录表是产品分类的核心内容◆◆。在特殊类别处理方法中◆◆◆■★,主要对交叉类别、汇总类别等作了特殊处理。

  由于我国产品分类目录与联合国产品分类存在着差异,为了进行国际比较■■◆★■◆,我们在产品分类目录最小类别建立了与联合国产品分类的转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