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科学性、实用性和基层可推广性,按照◆■■◆◆★“指标可靠、方法成熟、数据精准”原则,结合自然资源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江阴市开展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级试点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目录编制指引与信息调查指引,为试点工作推进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化指导。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指引(试行)》规定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调查的术语和定义、调查方案编制、调查内容、调查技术方法与要求、成果编制、数据库建设、成果验收等要求◆◆■,为摸清生态产品种类、权属、数量★★◆★■、质量及分布特点,制定生态产品地图夯实基础,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翔实数据支撑。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有者权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分类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立足自然资源禀赋特征,以生态产品呈现形态,分为物质性和非物质性2个大类,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生态资源权益4个中类■★◆,农林牧副渔产品等25个小类,为各地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分类目录制定的基本原则、制定流程及方法、成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指引■★★★。
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关键路径和重要举措■★★◆■◆,江苏将全面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深化理论研究,深入实践总结,强化制度保障◆★★,为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贡献更多的江苏智慧★★★◆。
7月21日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全国首个省级《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分类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指引(试行)》日前在江苏编制完成★◆★■★◆。这两项“指引”为加快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统一”核心职责提供了江苏经验。